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5-13 15:4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瓮安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界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政府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8条(篇)。其中乡镇动态5条,单位职责2条,领导之窗1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重点领域信息3条,机构简介1条等,通知公告27条。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政策、涉企服务、财税、稳岗就业以及涉及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信息公开。

二是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申请公开。2023年,江界河镇政府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政府网站登载发布信息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一是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具有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二是明确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发布信息并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重要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三是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四是信息上传政府网站后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江界河镇在瓮安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中共江界河镇党建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江界河镇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之窗、镇情概况、信息公开、便民服务、通知公告、机构设置等栏目。“中共江界河镇党建宣传”微信公众号创建于2016年11月8日,用户总数目前已突破523人,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信息更新与公众号管理,2024年,“中共江界河镇党建宣传”共更新信息49期。


五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镇长岑忠生为组长、副书记庭国建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江界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2、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下步,江界河镇将针对以上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一整改。1、制定政务公开管理及审核制度。明确党委副书记庭国建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发布信息并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重要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2、及时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中共江界河镇党建宣传”微信公众号,将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提高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瓮安县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报告第二部分,本年度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共件,其中废止件,宣布失效件。

公众如有需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江界河镇联系(地址:江界河镇人民政府,邮编:550415,电话:0854-281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