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25-05-13 15:29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依法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指导、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工作的公开与透明度。同时,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切实做到公开为民、服务为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条,其中政策文件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发布信息除本单位开展重大纪念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简报外,其他信息来源于上级部门如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退役军人、中国双拥、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转载。一是对需发布的信息严格“三审三校”制度,首先通过信息发布人员校对,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后方可发布,对发布的信息须标注转载来源,同时对平台上的留言做到第一时间解释和回复。二是坚决杜绝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努力确保广大退役军人通过平台正常获取信息的权利。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政府信息平台账号管理实行不定期更换登录密码,对微信公众号上的子栏目进行维护。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分管综合科的副局长、综合科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及微信公众号的维护,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因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多字、少字、错字被上级部门监测到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终考核评先选优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如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偶有发布的信息出现多字、少字和错字的现象。

(二)下步改进思路。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和初审,科室负责人和综合科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负责终审。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二是强化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思想,按规定规范工作流程,按要求高质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无不当言论,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