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瓮安县猴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6: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瓮安县猴场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更新信息,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通知公告50条、工作动态9条、政策文件7条、领导之窗1条、单位职责1条、发展规划1条、政府信息公开1条、权责清单1条、财政资金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专人具体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及时公开。二是严格遵循“未经审查不得公开”的工作原则,严禁国家秘密或违反国家政策的言论发布,做到“一事一审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及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政府门户网站共开设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完善,同时开设留言功能,确保及时解决群众疑惑。此外还通过猴场党建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广泛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我镇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并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热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镇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

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二、信息公开不及时;

三、信息公开知晓度、浏览量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疏通政务信息渠道。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机关与各站所部门之间的界限,提高政府内外沟通的效率,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大众传媒、微信公众号等扩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各站所部门根据工作内容撰写工作动态、经验总结、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的高质量信息,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三是加强培训。针对政务公开短板事项,加强日常培训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水平高质量提高。四是加强宣传。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部门工作信息、政策信息、公示信息等,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提切实提高政务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猴场镇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报告第二部分,本年度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共0件。

公众如有需要,请联系咨询与所需了解政府信息直接、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或到访咨询瓮安县猴场镇人民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瓮安县猴场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瓮安县猴场镇河滨北路1号,邮编:550400,电话:0854-2781844)。

猴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