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1:0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平定营镇紧紧围绕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创新,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特向社会各界公布2024年度平定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瓮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平定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54—2625901;电子邮箱:1768370036@qq.com)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累计40条。其中,单位职责1条,工作动态5条,政策文件4条,通知公告26条,机构设置1条,非公开信息目录1条,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以加强领导为抓手。我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专人具体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及时公开。二是以强化落实为依托。严格按照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所公开事项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好。三是以及时公开为支撑。根据平定营镇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凡需公开的政策、文件、信息,均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平台向社会公开:一是在镇人民政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中“基层政务公开-平定营镇人民政府”公开;三是设置公开查阅点,指定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自主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精细、考核标准、奖惩严格,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准确。二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并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热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发挥评议正向激励作用。三是强化监督力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准确有效、是否与实际工作保持一致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在2024年度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人员力量有待加强;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形式较单一。

(二)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针对政务公开短板事项,加强日常培训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水平高质量提高;二是加强工作保障。针对我镇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稳定,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撰写工作动态、经验总结、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的高质量信息,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自查,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