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来,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在“县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栏目每月公开“食品监管、药品监管”信息各1篇,共计公开监管信息24篇。在“县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层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栏目每月公开“质量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各1篇,共计公开监管信息24篇。
2.市场监管业务相关文件公开情况。在“政府部门-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公开了食品抽检情况总计6篇,公开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共计12篇,其中主要公示2022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共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样503批次,不合格的15批次,样品合格率97.01%,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
3.部门动态信息公开情况。在“政府网-新闻动态-部门动态”栏目每月公开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党建活动、领导活动、重点宣传等各类信息,共公示45篇信息。
4.“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本年度公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信息共计401条。
5.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信息公示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设置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公示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市场监管等栏目信息共计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干部职工会上多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实行三级审签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的情况,坚持的“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其他信息均如实及时公开。四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现代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并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将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2022年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主要公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样503批次,不合格的15批次,样品合格率97.01%,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二是及时公示各项药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产品监抽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后处理情况;三是及时公示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党建活动、领导活动、重点宣传等各类信息45篇。
2.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对公众号进行信息更新和维护,2022年更新微信公众号信息101条,主要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
(五)监督保障。
1.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江凌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龚娅芬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亲自抓;信息员谭永波、罗文会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将政务工作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各科室负责配合将责任范围内需要公开的事项材料。各相关人员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教育培训。根据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局综合科积极组织相关科室(所)、大队对需要公开的栏目进行培训1次,增强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政策界限的把握,提高信息业务工作水平,规范做好我局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信息公开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公开的内容收集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瓮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规定,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统筹管理,强化任务分解。各科室、分局每月报送不少于2篇工作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充足素材,综合科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通过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让社会群众了解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强化市场监管信息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