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链接:http://www.wengan.gov.cn/gk/zfxxgk/zfxxgknb/2022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瓮安县河西大道新闻大楼13楼1303,邮编:550400,电话:0854-291804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2022年1月1日以来,我局更新通知公告3条,行政处罚强制信息3条,非公开目录1条,重点领域信息56条包括权责清单1条、发展规划1条、财政资金2条、监督检查1条、公共文化服务11条、文化产业16条、文物保护5条、旅游发展5条、公共文化体育11条、广电传媒3条,瓮安旅游栏目15条,部门网站23条包括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1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4条,工作动态16条。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各个栏目并更新栏目中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对2022年瓮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瓮安县文化馆预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说明。二是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开。对重点领域信息栏目中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完成情况及时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综合科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各科室部门撰写的信息,并上报县政府,局属各科室、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上报信息,形成自上而下的信息报送机制。二是严格“三审三校”制度。对我局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制度,首先从各科室对文章进行收集整理,再交局综合科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布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后对发布信息签字资料存档。三是突出信息的实效性和全面性。注重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突出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覆盖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部门网站涵盖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多个栏目,本单位定期对版块内各个栏目进行更新,确保平台信息发布规范、有序、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事务。二是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监督工作的重要范畴,对各科室部门月信息报送进行量化分解,由局综合科专人对信息上报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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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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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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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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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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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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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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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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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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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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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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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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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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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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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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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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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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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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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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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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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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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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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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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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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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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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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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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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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各科室部门信息撰稿人写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科室部门信息撰写不及时,政务公开时效性不够。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该项工作抓实抓细,一是强化培训。积极参加县级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水平。二是强化时效性。督促各科室部门强化信息报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