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13:5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wengan.gov.cn/gk/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瓮安县第二综合行政大楼九楼,邮编:550400,电话:0854-29169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主要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进行公开,其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工作动态30条、保障性住房27条、市政服务9条、城乡建设16条、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管理14条,其他内容及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公示的内容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明确政策法规科为信息公开查阅、申请受理点。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途径接受申请和查询。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另1件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7日提出申请,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所遵循的原则、形式等均有规定。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管理,加强源头把控,包括信息的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三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渠道的作用,结合实际,设置工作动态、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城乡建设、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管理等相关栏目,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完善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让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中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同时按要求参加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政策水平,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是高质量信息内容较少,缺乏深度挖掘和代表性宣传。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多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处理信息的能力,提升信息内容质量。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及时收集整理,提升信息宣传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