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10:05 字体:[]

瓮安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瓮安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瓮安县人民政府部门年报http://www.wengan.gov.cn/gk/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司法局联系(地址:贵州省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瓮安县司法局,邮编:550400 ,电话:0854-2621073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瓮安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明确专人运营管理瓮安县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瓮安普法”,加强网站建设质量,提升网站管理水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常态化公开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瓮安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涉及内容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法律援助、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数据0。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及执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我局开展政务公开的平台有:政府门户网站、瓮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并在各乡镇司法所、政务中心大厅和其他地方的LED显示屏上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智慧司法和瓮安普法等新媒体传播迅速、获取便捷等特点,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司法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摆在突出位置。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科,主要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年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培训,提高了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工作制度。由综合科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督,同时执行内部监督制度。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还制定了《瓮安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宣传力度不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

(二)改进措施

瓮安县司法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惠民为落脚点,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连接政府部门与基层群众的沟通桥梁。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瓮安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