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10:5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wengan.gov.cn/zwgk/xxgknb/bm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统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瓮安县第二综合楼2楼2014,邮编:550400,电话:0854—2918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瓮安县统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信息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以及机构设置,定期更新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公报、经济发展、领导信息、统计数据等网站基本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服务对象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凡是需要公开的文件和信息等内容,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双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统计数据类信息的准确规范性,严格依照流程办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时按规发布公开信息并每月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我局相关政务信息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发布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岗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明确工作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丰富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统计数据解读不够多、统计产品不丰富、统计信息共享程度低等问题,利用统计数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方面也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工作意识还不够强烈。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透彻;缺乏业务熟悉、训练有素的专职工作者。

2023年,县统计局将持续抓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统计法规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严格执行统计执法责任制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坚决整治瞒报、漏报和虚报行为;坚持依法统计,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和督促检查,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丰富统计产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提升统计信息共享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瓮安县统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