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15:0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wengan.gov.cn/gk/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瓮安县河西新区,邮编:550400,电话:0854-2819966)。一、总体情况
   2022年,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公开内容,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53条,其中:业务信息216条,通知公告类公开信息69条,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 主要采取以局办公区域政务公示栏、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单位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此类公开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了瓮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卫生宣传工作要点和2022年全县卫生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对已公开的政务信息,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发布;三是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发布后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更新;四是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统一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服务、业务办理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共信息网络,实现卫生政务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瓮安县卫生健康局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方式有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同时,瓮安县卫生健康局不断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在贵州日报、贵州健康报、黔南日报、多彩贵州网站、黔南健康网站等多家媒体平台都有信息报道。 
  (五)监督保障。瓮安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瓮安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县政协副主席、局长商梅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直接过问;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兴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亲自抓;信息员唐勇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将政务工作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各科室负责配合将责任范围内需要公开的事项材料。各相关人员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务水平上还有待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数量还需增加,公开内容还需细化。
       三是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规定,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通过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加大监督,优化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加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提升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的职能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