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11:4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wengan.gov.cn/gk/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财政局联系(地址:瓮安县河西新区财政局大楼,邮编:550400,电话:0854-28172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3篇,其中一般政务信息64篇,财政收支12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7篇。财政预决算资金类信息公开2类81家单位,其中:预算公开81家,主动公开81家单位,决算公开81家,主动公开81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04万元,主动公开8304万元。采购类信息46个。其中,货物采购19项,服务采购25项,工程类采购2项;公开招标18项,竞争性谈判采购8项,竞争性磋商采购17项,单一来源采购3项。采购预算金额为24589.34万元,实际执行采购金额为24054.5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资金9478.96万元,服务类采购资金13933.18万元,工程类采购资金879.79万元。评审类信息96项,预算评审项目38个,送审金额91096.92万元,审减金额10417.32万元,平均审减率11.44%;结算评审项目39个,送审金额88897.01万元,审减金额12036.98万元,平均审减率13.54%;清算评审项目2个,送审金额3460.83审减金额516.76万元,平均审减率14.93%;决策评估项目17个。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多层次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禁国家秘密或违反国家政策的言论发布;关注政务信息公开后动态,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情况,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及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通过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让人民群众便利、及时地了解政府财政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环节工作分工及工作重点,将工作任务分工具体到人,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填报、审核、公布等环节工作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90.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栏目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没有注重信息的时效性

改进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