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6:2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wengan.gov.cn/zwgk/xxgknb/bm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统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瓮安县第二综合楼2楼2014,邮编:550400,电话:0854—2918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瓮安县统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信息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定期更新政务动态、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统计数据等网站基本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未收到服务对象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凡是需要公开的文件和信息等内容,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双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统计数据类信息的准确规范性,严格依照流程办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时按规发布公开信息并每月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我局相关政务信息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发布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岗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明确工作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丰富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统计数据解读不够多、统计产品不丰富、统计信息共享程度低等问题,利用统计数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方面也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工作意识还不够强烈。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透彻;缺乏业务熟悉、训练有素的专职工作者。

2022年,县统计局将持续抓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统计法规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建立统计执法责任制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坚决整治瞒报、漏报和虚报行为;坚持依法统计,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和督促检查,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丰富统计产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提升统计信息共享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瓮安县统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