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2 10:0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wengan.gov.cn/zwgk/xxgknb/bmnb/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民政局联系(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4楼民政局办公室,邮编:550400,电话:0854-27696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公开内容,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情况:全年总共公开政务信息164余条。其中,民政动态类60余条、公示公告类16条、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类1条、社会救助类24条、社会福利类12条、民政事务类45条、政策文件类3条、统计数据类3条。主要采取以局办公区域政务公示栏、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单位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2. 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此类公开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事项。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学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维护自身权益的认知水平,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平台建设情况:为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运行,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责任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收集汇总、分类整理、网站维护、考评、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对所属领域开展工作及时撰稿、及时上报,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和质量。同时,定期检查在政府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电子政务网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切实将信息公开与软环境治理、行政效能有机地结合,以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地运行。 

5. 监督保障情况: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布。由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图片选取、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科室统一向局信息员提供信息,信息员负责整理、审核、公布政府信息,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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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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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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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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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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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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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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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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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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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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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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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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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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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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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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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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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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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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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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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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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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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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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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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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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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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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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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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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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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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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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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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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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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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业务水平上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数量还需增加,公开内容还需细化。三是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规定,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对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通过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加大监督,优化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加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提升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的职能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