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旋律,及时挖掘、筛选、整理有价值信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瓮安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千年古邑 红色瓮安”微信公众号、“瓮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431条(贵州政务网246条,瓮安县人民政府网201条,通过“瓮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就业创业信息984条)。涉及全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人才招聘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需要更新、公开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民生领域工作,坚持将应公开政策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同时,对涉及的职称评审、人员招聘、职称评审、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均按照公示要求进行了公开。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印发了《“零差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报送、录入审核等环节层层把关,确保严格审核、准确发声、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涉及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栏目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社会保险、稳岗就业、创业扶持、权责清单、财政资金、劳动关系等。为保障栏目信息及时、准确更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积极开展“传帮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三是明确将推进政务信息工作与单位和各科室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挂钩,及时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新闻写作等相关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增1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增5 0 | ||
行政强制 |
62 0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241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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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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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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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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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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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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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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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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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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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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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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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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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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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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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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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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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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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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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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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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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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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2 |
2 |
0 |
0 |
0 |
1 |
0 |
0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宣传的形式、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的有关要求,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和政务参与率。三是加强监督,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