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建中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瓮安县人民政府.镇办年报瓮http://www.wengan.gov.cn/zwgk/xxgknb/zb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建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州省瓮安县建中镇凤凰社区,邮编:550413,电话:0854-2872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建中镇按照《条例》要求,共公开13类大项,包含114类事项,主要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通过乡镇站群点栏目向全社会进行公开。2020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梳理《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13类大项,包含114类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目前,2020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政府信息管理的主要做法和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一方面,由专人对信息平台进行管理,通过简报、报刊、新闻媒体、网络等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同时,在各村(社区)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四)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完善信息管理机制。健全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及发布管理制度,对信息公开的时限、信息审核和发布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网上信息公开。2020年度,我镇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公开涉及城镇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息。四是严格要求各村(社区)、站所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板报、公告等方式将工作中应公开的内容即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组成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网站信息公开等知识主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接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单位内部未针对信息公开举行专门的教育培训以及考核评估评议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5 |
+ 10 |
18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部分工作部门没有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不高,宣传有所欠缺。
六、2020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改进情况:
本镇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做如下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
二是建立有效的规范机制,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规范力度统一标准,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四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