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2-14 00:00 字体:[]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县政府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主动公开信息700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972条,政府公报公开406条、其他方式(电视、广播、报纸)公开3795条。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2972条信息中,部门信息公开512条,乡镇信息公开379条,公示公告129条,人事信息30条,采购招标信息139条,新闻动态1613条。同时,《瓮安县人民政府公报》共发布4期406条,其中公文175条、人事任免58条、大事记18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网站累计浏览量达158.3万人次。三个政府信息查询点(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点由于办公场地搬迁等原因尚未投入使用)共接待2700余人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均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咨询投诉700余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和其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领导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县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县、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已向县编委申请成立县信息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信息中心成立以前暂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代行其职责。

  (二)精心安排,狠抓落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出台了《瓮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瓮府办发〔2011〕54号)、《瓮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瓮府办发〔2011〕55号)、《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通知》(瓮府办发电〔2011〕50号)等文件,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等五方面,对全县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同时,启动了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培训,共培训人员171人次,为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在网站首页中重点位置安排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链接,对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四个子栏目,可以点击直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站下设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公告服务等13个一级栏目,54个二级栏目,70个三级栏目;为79个部门开设了子网页,进一步充实了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对于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同时,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共建立了3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和1个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确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和反馈。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条例》的要求,制定完善了《瓮安县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编制并完善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我县各有关部门、乡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流程,保密审查程序,各种文书格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相关部门、乡镇也相应编制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公布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姓名、联系电话,进一步加强了乡镇、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为能更加有效、及时和规范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乡镇、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各类举报。截至目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部门及乡镇对《条例》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不断提升瓮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二是逐一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为此,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瓮安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