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做好202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2025年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5年8月13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登记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六周岁及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簿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所需资料
(一)乡镇小学:
乡镇所有适龄儿童按各乡镇中心学校的方案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到服务小学登记。
(二)城区小学:
第一类:户籍类(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1)登记地点: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登记。
(2)提供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安置原则:符合条件的安置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第二类:政策优待对象子女类(现役军人及军烈属、公安英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1)登记地点:到实际居住所在地的片区学校登记。
(2)提供资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属优抚优待对象的有效文件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实际居住信息(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交费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入住的凭证,可用微信截图等方式提供)。
(3)安置原则:符合条件的安置在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读。
第三类:购房入住家庭子女类(户籍不在县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并入住达半年及以上)。
(1)登记地点:到购房所在地的片区学校登记。
(2)提供资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信息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购房合同、银行流水、按揭手续等) ;③实际居住信息(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交费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入住的凭证,可用微信截图等方式提供)。
(3)安置原则:符合条件的安置在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
第四类:租房户子女类(截止当年6月30日,除瓮水、雍阳2个街道外的其他乡镇户籍、县外户籍人员在县主城区务工且实际居住满6个月以上)。
(1)登记地点:瓮安四中。
(2)提供资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务工佐证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单位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在县城务工的凭证之一,以上材料可用微信截图等方式提供);③租房手续(租房手续需房屋出租人签字并备注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已办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为准)。
(3)安置原则: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若片区学校有学位,则安排在片区学校就读;如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相应学校预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符合多所服务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其中一所服务学校进行预登记。
(二)本次预登记是为了对入学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和为科学制定招生政策提供数据参考,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入学安置。
咨询电话:0854—277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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