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4号)要求,经审批,现下拨2022年4月城市低保金和已故原工商业者遗孀社会困难补助费共计1846520元,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29600元。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城市低保对象、已故原工商业者遗孀和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的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瓮民发〔2022〕29 号--附件1瓮安县2022年4月份城市低保金、已故原工商业者遗孀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统计表.XLS
瓮民发〔2022〕29 号--附件2瓮安县2022年4月份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发放统计表.xls
瓮安县民政局 瓮安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