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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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5 16:0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州驻瓮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瓮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 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把握时间节点,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认真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瓮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