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杨朝伟、韦松、孟先锋、王懿、李丹、肖福勇、覃建彬、刘祥祯、吴笛、刘汉乾、魏义清、汪福桥、姚明凤、李朝中、郑南兵、文敬友、唐显萍、旦雍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郑南兵主持。
主席团成员应出席58名,实到57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大会主席团提名的有关职务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有关职务候选人的情况汇报;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大会主席团提名的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并决定提交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听取并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决定有关职务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后直接进行选举。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交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审议关于瓮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瓮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瓮安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瓮安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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