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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县两会】瓮安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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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4年2月21日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松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瓮安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紧扣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做好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奋力谱写瓮安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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