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贵州省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黔委厅字〔2021〕9号)、《黔南州打造贵人服务品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及谌贻琴书记在全省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了塑造我县“贵人服务—安心投”县域营商环境品牌,切实做到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真正把投资者当成我们的贵人,让他们在瓮安办事一路绿灯,事业一路红火,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及服务对象人数规定
(一)企业在瓮安县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或年度缴纳税费500—1000万元的企业,服务对象1名;(二)企业在瓮安县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或年度缴纳税费1000—2000万元的企业,服务对象2名;(三)企业在瓮安县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或年度缴纳税费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服务对象3名。服务对象名单由各企业自行提供到瓮安县投资促进局严格审核把关上报县政府。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内容6条,服务细则5条。从个税返还奖励、购房优惠服务、子女入学服务、医疗待遇服务、便捷出行服务、餐饮优惠服务、住宿优惠服务、休闲康养服务、健身优惠服务、 景区优惠服务10个方面,对服务对象如何提供尊享服务进行了明确。具体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条,明确服务对象个税奖励。企业注册后1—5年,按照服务对象个人缴纳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的 50%作为计算依据给予奖励。
第二条,餐饮优惠服务。服务对象凭本人身份信息在县国有公司经营管理的餐饮场所就餐,消费全年享受 5 折优惠。
第三条,住宿优惠服务。服务对象凭本人身份信息在县国有公司经营管理的酒店办理入住,享受门市价 5 折优惠。
第四条,休闲康养服务。服务对象凭本人身份信息到县国有公司经营管理的猴场镇花间池温泉消费,享受全年门票和停车免费服务;服务对象携带亲属(5人以内)到县国有公司经营管理的花间 池温泉消费,享受全年门票门市价 5 折优惠和停车免费服务。
第五条,健身优惠服务。服务对象凭本人身份信息到县国有公司经营管理的瓮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活动时,服务项目全场享受门票免费服务。
第六条,景区优惠服务。服务对象游览县国有公司经营管理的景点,享受全年门票和停车免费服务;服务对象携带亲属(5人以内)游览县国有公司经营管理的景点,享受全年门票和停车免费服务
四、实施时间
《措施》自2022年2月25日起施行,服务对象资格审查由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实施,进行一年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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