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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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6日,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6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条例、中共瓮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三届中共瓮安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关于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州委常委、县委书记杨朝伟讲话精神传达提纲,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涉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指导、成效评估等。

(二)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围绕反馈意见、逐项对照、逐条梳理、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认真制定了《中共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三届中共瓮安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由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各科室、中心和支部具体负责,全局上下共同推进整改的局面,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整改工作开始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不定时对各科室、中心和支部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详细了解整改进度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针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听取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情况汇报,并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组织分管领导不定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效果。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制度。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并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下一步打算。结合实际新建和修改完善了《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在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上作出了新的更加合理规范的要求,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县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及办理意见落实情况

点事具体问题:立足部门职责落实“富矿精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责任有差距,在精准探矿、精准配矿等方面主动发力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0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办理意见,履行“富矿精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职责,于2024年10月10日、12月31日分别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富矿精开”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动落实瓮安县“富矿精开”工作任务。坚持“资源跟着产业走、资源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矿产资源要配给优强企业的要求,为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营上磷矿矿业权,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同意出让营上磷矿(更名为太文磷矿)。同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25年获批6个省级找矿项目,争取找矿资料4255万元。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州委和县委工作安排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用结合不紧,推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一是完成了2024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任务,为保障2025年耕地保护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印发了《瓮安县2025年耕地保护工作攻坚方案》。二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024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净增加7150.63亩、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面积净增加8586.98亩。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制定印发《瓮安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自然资源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国道、省道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18次,共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1宗,涉及面积81.86亩,其中耕地39.03亩;四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等节日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对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2.在2024年10月,已通过日常变更调查“找回耕地”超额补足2023年度耕地恢复任务缺口。3.一是反馈的82个违法图斑未整改到位。二是违法图斑未整改到位问题中涉及组件报批图斑已完成整改3个。因部分项目少节地专章和暂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原因还未完成剩余图斑整改工作。

2.针对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局党组对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落差,督促指导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2024年11月28日,在局党组34次(扩大)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局党组的责任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始终。2.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具体负责党纪学习教育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扎实抓好工作落实落细。3.局党总支书记对局综合支部和业务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指出在履行支部书记职责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2名支部书记就如何抓好整改作了表态。同时,督促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适时指导好支部进一步严肃党组织生活。截至目前,共3次到所联系的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提出意见建议。4.为进一步强化整改效果,局党组组织对近年来开展的系列主题教育资料进行举一反三自查整改。

3.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及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推动落实相关重点工作有落差。

整改落实情况:1.截至目前,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富矿精开”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动落实我县“富矿精开”工作任务。进一步与地勘单位开展合作交流3次,进一步了解我县资源家底,也对下一步招商引资及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通过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2号),并开展了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培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能力,避免“本领恐慌”。同时,我局与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共同下发《关于做好瓮安县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的函》,建立设施农用地县级备案监管机制,明确2024年12月起,将每季度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目前已公开2期,公开备案项目面积148.5亩。3.为持续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瓮安县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规范了各乡镇、部门的职能职责,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要求,形成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态势。2025年以来,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对全县共发生的非法盗采案件,已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对公墓监管不力等问题,目前正在开展殡葬领域集中整治,我县所有公墓均在整治范围内,因属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待国家、省出台政策后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4.针对依法行政有偏差的问题。局党组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不实,履行法规监督职责缺位,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组织学习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规,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事项。同时,及时安排年轻干部通过学习考取行政执法证件,切实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同时,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2.我局在办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执行《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标准,结合当事人的配合态度、违法所得多少等因素通过案件审理会综合评定后作出处罚决定。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阵地管控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的责任,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2.结合局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瓮安县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班子分工,作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3.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组将严格按照规定,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意识形态联席工作会议1次、意识形态知识培训1次。4.加强局网评队伍建设,并强化对门户网站的管理,时刻关注局所报送的各类信息材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防意识形态问题的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6.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局党组维护民生福祉意识不够强,在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等方面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已设置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综合窗口,设立了企业绿色通道,推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及错时服务等便民服务活动。2.积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为群众在购房时带来便捷性,及时能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同时,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难”化解工作,在集中整治期间上报省、州的问题已全部化解。

7.针对作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对文风会风重视不够,有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的倾向。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规范办文办会,不集中扎堆开会,不应付式开会。2.由局分管领导对在材料审核中把关不严的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整改要求。3.组织对近年来的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方案和发言材料开展了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对印发的各类文件材料实行“三审三校”,层层审核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对项目、资金管理及审核把关不严格,一些关键环节风险防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最新财经管理规定,结合实际修订印发了《瓮安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程序,确保项目费用支付合规合法。2.通过局党组会议等方式对《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认真学习,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3.局分管领导对宏远磷矿治理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4.加强项目合同签订程序审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由法规监督科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签订,同时,局党组会议明确受委托人,完善委托手续,避免合同纠纷风险。

9.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局党组未落实“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的要求,预算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责任压得不实,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会认真学习经费和差旅费报销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报销流程;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审批;因车辆老化严重,维修频繁,导致三公经费递增,目前已对故障率和维修费用较高的执法车辆按程序报废,缩减支出。2.根据县级相关财务制度,结合实际修改完善《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3.根据相关要求,局综合科已追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020元,并上缴国库;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培训,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报销凭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局党组管党治党宽松软,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有差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等问题层出不穷。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党纪国法,要求 “一案一整改”中涉及的违纪违法人员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做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纪法意识。2.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科室、中心对照“三定”方案和人员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切实堵塞漏洞。3.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反馈的未严格执行《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干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纪律规矩,并要求被谈话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同时,扎实开展好国庆、中秋、春节节前集体约谈、履职大约谈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法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1.针对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质量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党总支书记对综合支部和业务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指出其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责令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齐抓共管。2.综合支部书记董维兴同志对支部所属4名党小组长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指出党小组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不应付了事。3.局综合支部和业务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4.局党组通过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进行认真的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5.局综合支部和业务支部通过“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要求支部党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与支部活动,增强党性修养,同时安排对近年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资料开展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工作。

12.针对选人用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用人导向有偏差,干部考察走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目前正在按照制度规定草拟干部轮岗交流方案。2.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瓮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切实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同时,局分管领导对巡察反馈的在选人用人不严肃的科室负责人、考察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正结合所空缺股级干部岗位草拟考察任用方案。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3.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改完善《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已追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020元,并上缴国库;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培训,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报销凭证。

14.针对审计整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并认真安排部署季度审计整改工,组织整改责任单位协同推进,按照时限完成各项任务。

15.针对牵头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1月23日经专家组验收,已完成整改销号。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 “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

(二)持续抓整改狠落实。局党组将坚持整改的总要求不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增强责任意识,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整改效果达到预期。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深入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各类规章制度,形成互相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总)支部组织能力,提高县自然资源局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抓落实和作风转变,做到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深入融合,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强有力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将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加大对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的纪法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树牢“以清为美、以廉为荣”价值取向,大力涵养崇廉尚洁的自然资源部门文化氛围,巩固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2789912;邮编550400;电子邮箱:qnwaxzrz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