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处理体系 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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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瓮安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工程及全县城镇区清扫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全面优化了“户投放+村民自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已实现88个行政村覆盖率100%,行政村收运设施月均正常运行率达100%以上。为推进城乡环境治理的深入,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引导,提高了环保意识,激发了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从源头上杜绝和纠正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焚烧和倾倒在河道等地方影响环境保护的不文明行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得到显著提升。

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前端治理,通过制定相关的“村规民约”宣传引导从两个方面进行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采用“户投”,由村民自行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采用“村民自治”方式,就地聘用村民,将乡村道路、公共场所或河道、饮水源地清扫保洁以及相对居住零散,达不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布置需要的地方的生活垃圾收集凑整投放到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基本从源头上杜绝和纠正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焚烧和倾倒在河道等地方影响环境保护的不文明行为。

中端收运,依托瓮安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工程,由中标的运营公司(瓮安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各乡镇饮水源地以及村民聚集居住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布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将生活垃圾收运到各乡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压缩转运;各转运站按相关要求建立垃圾转运、消杀、车辆出入等台账,同时制定考核办法对运营企业进行日常考核。

末端处理,我县从2020年5月,根据省规划,执行州委决定,已经将瓮安县生活垃圾分类以后的其它垃圾全部运送到福泉海创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

加大生活垃圾转运站巡查督导力度

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巡查、督促及指导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成效。

加强垃圾分类治理政策的宣传普及

营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氛围,提高治理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以多种形式向群众讲解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提倡文明新风,引导群众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民参与的主题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