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户:
2019年4月22日,原瓮安县房地产管理局(现瓮安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印发实施了《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瓮房字〔2019〕5号)文件。现就该文件第二条第一款涉及的部分名词作解释说明如下:
1、多层(1-6层,含6层):指总层数为7层以下的住宅建筑。
2、高层(7层及以上):指总层数为7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
特此说明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