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 | 瓮安县应急管理局 | 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因灾住房倒损需恢复重建群众,因灾(民房火灾除外)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受灾群众 | 《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瓮安县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 | 《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瓮安县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 | 无固定发放频次,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决定。冬春救助时间为当年12月1日到次年5月31日 | 灾后及时发放,冬春救助中央、省级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完毕。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工〔2020〕230号) 3.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7〕2号) 4.瓮安县应急管理局 瓮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瓮安县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的通知(瓮应急通[2021]39号) 5.《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