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瓮安县医疗保障局 |
职责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所有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根据统筹区政策进行调整,推进完善大病保险、高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负责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的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使用。 (七)监督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组织实施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原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四)职能转变。执行省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高额医疗保险制度,执行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 |
内设机构 |
(一)综合科 负责人:谢永宏联系电话:0854-2789126 负责文电、会务、党建、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本部门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应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人:卢道进联系电话:0854-2789311 执行省、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确定的专家评审工作。负责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协议管理。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居民大病保险、职工高额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离退休等特定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省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集中采购平台建设使用。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基金财务科 负责人:骆柳联系电话:0854-2789123 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承办中央和省州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救助资金的财务运行。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
单 位 管 理 的 事 业 机 构 及 职 责 |
一、瓮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人:梁鹏联系电话:0854-2789126 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业务流程并协助组织实施;开展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合理化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全县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工作;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承担全县离休干部等特定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负责执行药品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协助组织实施药品采购和品种遴选等工作,负责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对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实施成本核算和经济性评价;承担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具体结算拨付经办工作;协助受理医疗保障业务咨询、查询、投诉举报,提供医疗保障有关服务;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综合保障科 负责人:赵万会联系电话:0854-2781027 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业务规划、工作规范并协助组织实施;负责本中心各科室业务的综合协调;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中心文秘、文电处理、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本中心业务档案的集中管理;负责本中心工作信息的专报;协助做好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稽核等工作,规范各类医保经办业务;协助受理医疗保障领域投诉举报,提供医疗保障延伸服务;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合理化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结算和拨付经办工作;协助编制医疗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的预算、决算工作;协助做好将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支出用款计划表汇总,将基金资金核拨到各险种支出户;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支付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医疗保障专用票据的管理、审核和归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基金每月财务报表、季度财务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协助做好全县基金每月财务报表、季度财务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核、分析、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执行药品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协助组织实施药品采购和品种遴选等工作,负责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对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实施成本核算和经济性评价;协助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管;协助组织追回医疗保障待遇违规支出。 (二)医疗保险服务科 负责人:陈小维联系电话:0854-2789122 协助做好全县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协助审核全县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申报;协助做好全县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中断、恢复、注销、转移,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划入、计息、清退和变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数据的采集、整理、录入、核对和管理;负责受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政策的咨询服务;负责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参保情况的查询服务;协助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各类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殊疾病资格待遇的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的审核、结算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参保人员医疗救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工作;承担全县离休干部等特定人员转诊审批、异地居住就医管理及资格年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离休干部等特定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归档管理。 二、瓮安县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 负责人:万云联系电话:0854-2789122 维护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对接银行系统、互联网、商业保险平台、政务服务网以及医药机构管理系统;维护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信息,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医保卡卡务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智能审核监控,为医保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线索依据;组织开展医保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医保数据系统应用培训,推进新技术应用;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单位负责人 |
邱定菊 |
单位地址 |
办公区域: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4楼 窗口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1楼(医疗社保综合服务窗口) |
联系方式 |
窗口业务咨询电话:0854-2789701 医疗保障监督电话:0854-2789311 办公室电话:0854—2789126 传真:0854—2789126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4楼 |
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 |
邮箱:1003723575@qq.com 邮政编码:550400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楼办公室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一楼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