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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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统计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生产总值(GDP),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我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对全县经济运行、社会发展、节能降耗、社会舆情、小康进程和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乡镇、街道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职责。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责调整。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县统计局机关。




(一)张淞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盛远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服务业、商贸、劳动工资、普查、名录库等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分管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三)杨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投资、建筑、房开、法治、综合、核算、设管、城乡属性划分、园区统计监测、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大健康、大数据、新经济等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分管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四)朱勇(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业、能源、科技研发创新、财务、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妇幼、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安全、卫生健康、保密、公车、档案、平安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河长制、林长制、“文明在行动 满意在瓮安”及“双创”等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分管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五)余静(县新经济统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业、乡村振兴、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调查,工会等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分管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建、治安、档案、保密、信息、信访、交通保障、政务公开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考核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办和协助管理统计局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综合科负责人:唐良杰 联系电话:18375127980(办公电话)
(二)国民经济核算科
负责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库维护;负责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有关统计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生产总值(GDP);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办审批或备案部门和乡镇、街道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调查工作。
国民经济核算科负责人:王凤  联系电话:18375045039(办公电话)

(三)业务科
负责对本局起草的业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监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受理统计行政许可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制性事务;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审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和农村住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承担农业普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第一产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交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机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全县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就业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业务科负责人:邓毅  联系电话:13595456525(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

张淞华

办公电话

0854—2918400

办公地址

瓮安县第二综合楼2楼

联系方式及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1687920265@qq.com 通信地址:瓮安县第二综合楼2楼
邮政编码:550400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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