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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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瓮安县水务局

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中小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监督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供水排水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城镇排水许可的审批和颁证工作,协助做好城镇供排水建设规划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接受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业务指导。

四、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文工作。执行水文水资源行业管理有关政策,协助编制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水文建设规划和其他水文专项规划。协助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协助开展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协助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协助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区域内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协助水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协调县际河流有关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协调构建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人:陈恳;地址:综合楼101003;联系电话:15117834509)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制定内部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文秘、政务、党建、会务、档案、财务、保密、工会、意识形态、社会管理、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公共资产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初审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与车辆管理。

二、规划和建设管理科。(负责人:旦朝金;地址:瓮安县第二综合楼10楼;联系电话:15086123340)负责编制水利建设基础投资计划与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县际河流水资源规划工作;负责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并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安全运行工作,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区域内配套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协助做好污水处理、给排水、黑臭水体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负责人:黄静;地址:瓮安县第二综合楼11楼;联系电话:18286419018)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组织报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等工作,指导本部门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类职责等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洪水影响类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领导简介及分工

李  毅(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对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苏  磊(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机关日常事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组织人事、法制建设、扫黑除恶工作。负责财务、后勤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目标管理高质量考核、改革营商环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节约型机关创建、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管理信访维稳、禁毒、驻村帮扶等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全局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禁毒等工作负责。

况明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小水电开发水土保持河长制等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全局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禁毒等工作负责。

余蘇霖(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项目规划、申报和固定资产投资、招投标工作水务工程验收与投转固水旱灾害防御、饮水安全、城区供水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全局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禁毒等工作负责。

单位负责人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854-2778319

办公地址:瓮安县第二综合楼1011

通信地址:瓮安县第二综合楼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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