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函〔2021〕15号)要求,现公布瓮安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瓮安县人民政府部门年报http://www.wengan.gov.cn/zwgk/xxgknb/zb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司法局联系(地址:贵州省瓮安群众工作中心三楼县司法局,邮编:550400 ,电话:0854-2621073 )。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工作透明度,强化司法机关权力的民主监督,增强司法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涉及内容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权责清单、政策性文件数据库、财政资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司法行政、基础信息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及执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我局开展政务公开的平台有:政府门户网站、瓮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并在各乡镇司法所、政务中心大厅和其他地方的LED显示屏上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智慧司法和瓮安普法等新媒体传播迅速、获取便捷等特点,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司法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摆在突出位置。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科,主要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年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培训,提高了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工作制度。由综合科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督,同时执行内部监督制度。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还制定了《瓮安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宣传力度不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
(二)改进措施
瓮安县司法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惠民为落脚点,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连接政府部门与基层群众的沟通桥梁。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瓮安县司法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