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瓮安县司法局
地 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邮 编:550400
办公电话:0854-2621073
主要负责人:赵清微
信访方式
信访咨询电话:0854-2621073
信访咨询邮箱:waxsfj@163.com
信访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司法局,邮编550400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计财装备科)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督办、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统计、安全保卫、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和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工作;管理本系统普通密码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拟定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使用和管理,编报全局的预决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公务执勤用车等物资装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承担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本系统通信技术网络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信息网建设及维护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黄梅
联系电话:0854-262107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县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
科室负责人:白俊燃
电话:0854-278100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政工科(警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按权限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科室负责人:刘敏
联系电话:0854-262107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社区矫正管理科
工作职责: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长期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负责考核、检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科室负责人:彭泽程
联系电话:0854-26281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和执业许可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完成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负责县局对各基层所的目标考核工作;选任、指导、监督、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继钟
联系电话:0854-29187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工作职责: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调查研究行政诉讼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依法审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并依法办理;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全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粟源林
联系电话:0854-291830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行政执法监督科
工作职责: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培训、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全县行政机关、直属事业机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科室负责人:袁亮超
联系电话:0854-291830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府法律顾问室)
工作职责:承担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中国法网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服务平台等三大平台管理;承担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 、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出具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提供法律论证;承担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审查工作;审查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代理县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社会法律服务采购工作、外聘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律师机构设立、律师执业申请、律师机构及执业律师年检、注册登记的初审工作;拟定全县律师工作发展和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律师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职业处理工作;指导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承担公证机构、公证员职业申请、年检、注册登记的初审工作;编制公证名册并公告;对全县公证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负责全县公职律师管理工作;指导律师协会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科室负责人:蔡 平
联系电话:0854-2918851(群众工作中心三楼 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公证处
工作职责: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办理全县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科室负责人:杨 鑫
联系电话:0854-2789707(群众工作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日常事务;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法治督查工作;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科室负责人:倪元梅
联系电话:0854-291885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