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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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等政策制定。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检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统筹协调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评估工作。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生态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指导各乡镇(街道)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对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责

()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军民融合等工作。指导协调局系统消防安全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普法宣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案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负责人:郑天静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项目组织、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牵头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日常结算、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村金融、农业基金工作。负责统筹惠农政策资金发放工作。

负责人:杨会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种植业科。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震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负责人:王玖芹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养殖业科。贯彻落实畜牧业、饲料业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维护辖区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人:吴倩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农业经济发展规划科。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统筹经济作物产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管理、农业经济运行调度、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指导基地冷链建设,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建议。组织开展园区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孙新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农业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做好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贤文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乃先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乡村振兴科。牵头统筹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人:牟红强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生态移民科。承担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实施方案的编制。承担大中型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指导、协调、补偿资金兑现、政策宣传,参与大中型、中型不跨县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审查、上报,组织验收结算等。

负责人:唐勇

联系电话:0854-2621253

主要负责人

犹飞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城北社区北苑星城32-3(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电话:0854-2621253;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城北社区北苑星城32-3(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5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