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瓮安县人民政府部门年报http://www.wengan.gov.cn/gk/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公安局联系(地址:贵州省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平安中路20号,邮编:550400 ,电话:0854-2621028 )。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工作透明度,强化公安机关权力的民主监督,增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余条,涉及内容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权责清单、统计数据、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规划计划、户籍管理、社会安全、户籍办理、出生登记情形、变更更正情形、户籍服务事项、迁移登记情形、政策性文件、常见问题、身份证办理的知识介绍、常见问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身份证、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交通安全以及日常开展的系列活动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瓮安县公安局开展政务公开的平台有政府门户网站、平安瓮安微信公众号、瓮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瓮安公安抖音号、瓮安交警抖音号、瓮安县公安局新浪微博、瓮交警新浪微博、瓮安网警新浪微博,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主动更新发布政策性法律法规文件,在车站、广场、小区的LED显示屏上开展政务宣传,利用两微一抖等政务新媒体传播迅速、获取便捷等特点,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摆在突出位置。
(五)监督保障。我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场所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公开办事程序,使群众能通过多渠道了解掌握公安工作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8 |
16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8 |
0 |
1131 |
行政强制 |
2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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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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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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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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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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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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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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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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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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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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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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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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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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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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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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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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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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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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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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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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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我局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依旧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欠缺,二是更新力度上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我局一是积极参加各类政务信息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对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公开发布了最新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