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7:4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瓮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wengan.gov.cn/gk/zfxxgk/zfxxgknb/2023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瓮安县公安局联系(地址:贵州省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平安中路20号,邮编:550400 ,电话:0854-2621028 )。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工作透明度,强化公安机关权力的民主监督,增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涉及内容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权责清单、统计数据、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规划计划、户籍管理、社会安全、户籍办理、出生登记情形、变更更正情形、户籍服务事项、迁移登记情形、政策性文件、常见问题、身份证办理的知识介绍、常见问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身份证、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交通安全以及日常开展的系列活动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瓮安县公安局开展政务公开的平台有政府门户网站、平安瓮安微信公众号、瓮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瓮安公安抖音号、瓮安交警抖音号、瓮安县公安局新浪微博、瓮交警新浪微博、瓮安网警新浪微博,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主动更新发布政策性法律法规文件,在车站、广场、小区的LED显示屏上开展政务宣传,利用两微一抖等政务新媒体传播迅速、获取便捷等特点,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摆在突出位置。

(五)监督保障。我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场所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公开办事程序,使群众能通过多渠道了解掌握公安工作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17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

0

1347

行政强制

2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增,但依旧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更新力度还欠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我局一是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二是积极参加各类政务信息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及时公开发布了最新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