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瓮安县财政局 |
机构设置及职责职能 |
瓮安县财政局内设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农经与基财科、债务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行财社保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绩效评价科。下属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瓮安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个股级事业单位(瓮安县预算评审中心、瓮安县会计核算中心)。 瓮安县财政局职责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相关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改革。 (四)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五)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职责。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审批与监督。 (八)按照管理权限,拟订财政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 (十)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三)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并落实政府性债务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负责政府外债谈判业务,并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四)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本县的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五)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财会监督,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七)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八)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各科室以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
一、综合科 负责人:周明兴,电话:0854-2817299,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三楼综合科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督办、信息、机要保密、宣传、新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有关协调联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财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 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处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非税收入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调整和上报工作;负责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预算科 负责人:蔡道明,电话:0854-2817300,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三楼预算科办公室。 配合做好财政政策研究和重大课题的调研,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收集、分析、反馈财税政策动态,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制定财政预算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加强财政预算指标管理;组织县级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承担县对乡(镇)财政体制结算;负责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有关工作。 三、国库科 负责人:罗娟,电话:0854-2817292,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三楼国库科办公室。 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的划拨和结算;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督促指导县级预算单位做好部门决算有关事项的公开;负责管理全县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组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四、农经与基财科 负责人:颜林,电话:0854-2877653,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二楼农经与基财科办公室。 承担建设、发展改革、环保、工业与信息、交通、农口等部门预算的相关工作,提出相关的财政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承担相关涉农补贴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农项目的申报,争取上级财政涉农资金的支持;拟订支持行业发展、产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承担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国家专项基金会计账务处理;配合对口部门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编制审核联系部门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指导“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的有关工作。 五、行财社保科 负责人:张璞,电话:0854-2877656,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二楼行财社保科办公室。 承担文教卫、医保、政法、党派、群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和应急等部门预算的相关工作,提出相关的财政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财政供养人员基本信息库,负责全县财政工资统发工作有关事项;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并提出建议;编制本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进行管理;负责全县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编制审核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六、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负责人:吴德辽,电话:0854-2817306,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二楼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财会监督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和计划;承担财会监督检查、收支预算执行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负责收集、分析、反馈财税政策动态,提出全县地方性财税政策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统一登记、编号、发布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听证事项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三重一大”等事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开展省州县各级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有关工作。 七、债务科 负责人:蔡道敏,电话:0854-2879949,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三楼债务科办公室。 参与拟订和审核地方政府债务及贷款融资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报政府统借统还外债(包括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和贷款计划;对县政府有关专项再贷款进行监控与核算;统计分析全县再贷款及贷款融资项目还本付息情况,提出年度还贷预算草案;参与政府部门和项目单位融资和贷款项目的申报、评估、执行、监督和检查;参与政府贷款融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对外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对贷款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县政策性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筹融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八、国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人:周乐刚,电话:0854-2817305,地址:瓮安县财政局四楼国有资产管理科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按规定和授权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牵头组织资源性资产、国有资本的开发利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的最大化;参与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收取县管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相关工作;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负责企业财务监管事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九、绩效评价科 负责人:尹利坤,电话:0854-2879948,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二楼县绩效评价科办公室。 承担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推进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指导、考核全县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工作。 |
主要负责人 |
曹龙海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0854-2817298 传真:0854-2817298 电子邮箱:Wengaxczj@163.com 通信地址:瓮安县河西新区财政局大楼313办公室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办公地点 |
办公地址:瓮安县河西新区财政局大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