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藏镇党委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镇党委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珠藏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珠藏镇人民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