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和镇委员会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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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县工作安排,按照《贵州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工作方案》《黔南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六十条具体措施,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实施细则和我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文化旅游、烟花爆竹、民爆、水利工程、农业(沼气)、电力及其他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 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 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镇直各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黔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组织研究部署,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镇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严格落实《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试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督促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尽责;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依法投保安责险,督促保险机构按规定为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实行提级管理,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中盯守、事后清场”要求;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组织对各类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面排查,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隔离设施,配齐必要的检测和安全防护设备,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盲目进入,发生险情要科学施救。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检维修作业和变更作业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检维修管理制度和变更管理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检维修作业和变更作业,确需开展的亲自组织实施。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外包外租单位整改;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严禁出借资质、超资质承揽业务。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组织开展员工应急处置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知识,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狠抓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

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以及安全监管检查不会查”查不出问题”的情形,通过精准专业的监管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明确和宣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文化旅游、烟花爆竹、民爆、水利工程、农业(沼气)、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上级部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帮助支持,对可能涉及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一律列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内容。同时采取多种媒体宣传、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企业宣讲、专家深入企业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实现宣传全覆盖。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排查重点,细化内容清单,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加大对各企业督促指导力度,重点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依法履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办假证等行为。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镇纪委监察室将视情况对部门进行约谈,并在全进行通报。

5.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整改难度大、整改期限长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呈报县安委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上报县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6.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线上查问题+线下核实”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组织专家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负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社会和企业需要增加考试频次,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切实提高培训考核质量。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社区)和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镇、村两级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六十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将安全要求落实到规划、立项、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一批智能化矿山,大力推动城市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快露天矿边坡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加快老旧危化品装置、燃气管道、桥梁隧道等改造升级和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镇安委办(应急办)要迅速牵头研究制定全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主题。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严格执行《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尽快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的力量承担执法工作任务。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建立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安全生产部分的重要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加大扣分力度,强化督促整改,并作为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附件1)。

(一)动员部署(20235月底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825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1125日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保障措施

特成立永和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曹礼明吴昊同志担任组长,党政班子及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站所(部门)、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治理内容及人员分工)

(一)严厉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1.煤矿主要打击:针对煤矿以及关闭、停建煤矿,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以及属地管理要求,深入细化各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二是领导亲自包保。由领导带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点突出工作来抓。我镇成立三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涉及的部门和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推进模式;(1)存在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先抽后采、先钻后采,带病”组织生产建设的。(2)私挖盗采已经关闭并复垦复绿的煤矿、超层越界盗采资源,证照不齐、手续不完备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3)违规建设、边建设边生产,超能力生产,以采代建、以掘代采,非法转包的。(4)隐蔽作业、逃避监管,停工 停产煤矿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带队领导:华浩霖(永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 波(永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组 员:唐健焜、邱正洪、万俊吟(资料员)

2.非煤矿山。主要打击:(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的矿种、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非煤矿产资源的。(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或顶板、水害等隐患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3)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承包单位,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4)存在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带队领导:(永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组 员:唐健焜、唐伟豪(资料员)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主要打击:(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3)未经审批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带队领导:何 波(永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组 员:唐健焜、唐伟豪(资料员)

4.建筑施工。主要打击:(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2)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带队领导:华浩霖(永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员:冉 炜(资料员)

5.道路交通安全及民爆物品。主要打击:(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的,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的;(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3)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民爆物品。主要打击:(1)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100%按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规范处置盲炮、残炮

带队领导:何 波(永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杨光曦(永和派出所所长)

组 员:杨昌典(资料员)、派出所民警两名

6.城镇燃气。主要打击:(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及灶具的。(2)燃气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3)燃气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4)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带队领导:华浩霖(永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员:冉 炜(资料员)

7.消防安全。主要打击:(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条件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3)公路城市交通隧道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器材瘫痪、缺失的。(4)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带队领导:何 波(永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组 员:张祖俊、苟佳、周坤、曹江涛(资料员)

8.工贸及食品安全。主要打击:(1)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的。(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4)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或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带队领导:何 波(永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组 员:王金羽、唐健焜、唐伟豪(资料员)

9.森林防火。主要打击:(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2)在林区和草地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3)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点烧隔离带的;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的。(4)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带队领导:王开民(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组 员:朱留烨、刘美、赖世碧、赵青青(资料员)

10.电力行业领域各村(社区)、各企业开展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后报永和供电所永和供电所负责全镇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对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含电力在建项目的企业),以及电力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要电力设施、油库、氢站、氨区等重点部位,电力工程建设及防洪度汛安全工作情况。

带队领导:犹品江(供电所所长)

带队领导:商经幍(资料员)

11.农机、沼气安全农机重点排查是否登记在册,是否年审,机具是否完好。沼气重点排查是否观看养殖场(沼气池、化粪池、青贮池、饲料厂)作业安全警示教育动漫宣传短视频;沼气池、化粪池和蓄水池、鱼塘是否有防护栏;沼气池、化粪池和蓄水池、鱼塘是否有警示标牌;是否知道沼气池、化粪池等密闭场所未经专业人员许可,不得打开和进入;是否配备防毒面具、检测、救援等防护设备;是否知道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不得进入沼气池、化粪池等密闭场所施救;是否知道严禁不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是否知道不能把油、骨粉、棉籽饼和磷矿粉等加入沼气池、化粪池,以防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是否知道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火种。

带队领导:王开民(副镇长)

带队领导:姜华(资料员)

五、加强信息报送

重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期间,每月月底前报送《永和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永和镇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2、附件3),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85日、124日前报送应急办唐健焜处电话:13985763555

附件:1.永和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主要内容推进计划表

2.永和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3.永和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