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负责人:曹礼明;职务:党委书记;联系电话:18375195373。
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州、县关于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辖区内经济发展的规划,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指导、做好辖区内村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负责全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六)抓好村级文化建设,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县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八)协助人民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九)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政府、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吴昊;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联系电话:1376578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