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社发〔2022〕5号);省精神文明办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巩固和扩大我街道殡葬改革成果,树立厚养薄葬、节俭治丧、生态安葬的文明新风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改革有关工作,特成立瓮水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生杰  党工委书记

李佳铃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吴永军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曹开野  瓮水派出所所长

聂奇伟  县自然资源局瓮水分局局长

袁吉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瓮水分局负责人

张德刚  党政办主任、街区治理工作中心主任

刘维琼  民生保障办公室主任

王会文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周明谦  茅坡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史  进  鼓楼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周喜国  广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黄俊淋  花竹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明江  花桥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谢启方  新庄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向时涛  兴隆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谢光祥  金龙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  丽  中心社区党总支书记

廖凌峰  河西社区党总支书记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民生保障办公室,由吴永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维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负责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关于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加强殡葬改革的监督指导,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

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重点工作

(一)强化死亡信息报送。各社区行政区域内公民死亡后,所属社区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信息到民生保障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立即报县民政局,并通知县殡葬公司预约遗体火化时间。县城集中治丧规划区内公民死亡后,丧属(丧事承办人)必须在12小时内通知县殡葬公司接运遗体开展集中治丧。(责任单位:各社区,民生保障办公室)

(二)调整治丧时间。从2023年1月10日零时起,县行政区域内公民死亡后,一律3天(72小时)之内完成集中治丧、火化并安葬公墓。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大量减少聚集、聚会活动,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等。(责任单位:各社区,民生保障办公室)

(三)强化遗体接运火化。从2023年1月10日零时起,县行政区域内公民死亡后,由民生保障办公室、各社区引导丧属(丧事承办人)提前与县殡葬公司对接预约火化时间,县殡葬公司严格按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接运遗体进行火化,遗体火化后骨灰由丧属(丧事承办人)自行接运(特殊困难群体除外)。各社区要加强对前往办理殡葬业务的丧属(丧事承办人)进行宣传和引导,做好殡葬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民生保障办公室)

(四)强化执法监督。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治丧时限、简化治丧流程。各社区要加强骨灰监管,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拒不火化、套棺土葬、偷埋乱葬、超时治丧、违规收费、哄抬丧葬用品和公墓价格等违反我县殡葬改革政策的丧葬活动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各社区,瓮水派出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瓮水分局;民生保障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各社区支书负责抓好统筹、安排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支部大会、群众会进行安排部署。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要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确保不发生负面舆论。各社区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督促殡葬服务协会会员严格执行3天(72小时)治丧规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殡葬改革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有人监督,形成一盘棋,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