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高质量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镇级代理记账管理。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文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财镇管”专班,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王善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熊 虎 镇党委副书记
燕正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陆钰婷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杜和志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副镇长 宋晓桃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邱 丹 镇党政办负责人
饶 英 镇专职监察员
彭 仟 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财政)负责人
龙光景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村建)负责人
吴道平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主任
范信涛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
负责人
李景福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负责人
谢早勇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水利)负责人
徐建明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宋泽素 天文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荣贵 乌江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树科 玉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熊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晓桃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天文镇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财镇管”的工作。如有人员变动,将自动更换,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工作职责
一是包村(社区)领导对所包保村(社区)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财镇管”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负直接责任,负责统筹村支“两委”、驻村干部等力量按时序进度完成宣传动员、账目核查等工作。
二是负责向上对接县直相关部门争取政策业务支持,向下对各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财镇管”工作进行倒排时序、督促指导、审核把关。
三、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统筹推进机制。统筹整合要素资源,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财镇管”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入做好宣传动员、账目核查等工作,确保在12月20前全面完成账目移交。
(二)建立问题反馈机制。针对工作推动过程中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边查边改,并定期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情况,随时进行信息交流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