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平定营镇人民政府 |
镇 党 委 主 要 职 责 |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党委负责人:黄平;职务:党委书记 |
镇 政 府 主 要 职 责 |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 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 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 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负责人:刘洪祥;职务:平定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镇 人 大 主 要 职 责 |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大负责人:张德风;职务:平定营镇人大主席 |
党 政 内 设 机 构 及 职 责 |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负责人:郑秋;职务:主任;联系电话:0854-262590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企三新”组织党建工作,做好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负责人:张颖;职务:主任;联系电话:0854-2625901;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廖远欢;联系电话:0854-2625901; (四)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医疗救助、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殡葬管理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儿童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负责人:刘子瑄;联系电话:0854-2625901;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承担本辖区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冉龙;职务:主任;联系电话:0854-2625901; |
党 政 下 设 事 业 机 构 及 职 责 |
(一)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辖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社工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伍军、李绪梅;职务:副主任;联系电话:0854-2625901; (二)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负责人:唐毅;职务:主任;联系电话:0854-2878388; (三)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等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李朝阳;联系电话:0854-2625901; (四)综合执法队。负责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辖区内基层执法力量和派驻执法队伍,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部门委托乡镇的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行为。 负责人:王猛;职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定营分局局长;联系电话:0854-2625901; |
单位负责人 |
刘洪祥 |
单位地址 |
贵州省瓮安县平定营镇平定营社区街上 |
联系方式 |
电话:0854—2625901 传真:0854—2625901 通信地址:瓮安县平定营镇平定营社区花竹路66号 |
电子邮编及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pdydzb@126.com 邮政编码:550418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