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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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州驻瓮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附件:瓮安县人民政府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