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调整岚关乡农村宅基地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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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瓮安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瓮府发〔2022〕6号)精神,为更好发挥各级组织引导作用,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推进农村村民自主管理,保障农村村民权益,现将岚关乡农村宅基地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      长:肖  杨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何松平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熊国洪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  鑫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成      员:杨再林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远黔  岚关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忠林  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培坤  乡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胡朝刚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必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杨川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  兴  岚关乡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何  华  岚关村党委书记、主任

何仕波  茶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朱  仪  章阁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吕  刚  岚关村副主任、支委委员

敖洪飞  茶海村文书

冯章勇  章阁村支委委员

各村网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熊国洪、陈鑫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再林、陈远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该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对辖区内未经批准建住宅的行为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受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通过《瓮安县违法建房情况统计表》实时共享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违法线索。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具体负责指导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负责指导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林业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林地的,应按指导办理好审批林业手续。定期开展宅基地审批巡查,每月对于新增或建设中宅基地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建立巡查台账。

乡自然资源所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具体负责指导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应按同样程序进行审批。定期开展宅基地审批巡查,每月对于新增或建设中宅基地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建立巡查台账。

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具体负责编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加强乡村建设风貌引导,对农房建设现场施工和质量安全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负责施工队伍管理工作,按年公布农村建房施工单方指导价格。

村级组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具体负责拟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村规民约,做好村民建房的审查和公示,协调开展农村宅基地的腾退、调整和有偿使用,指导村民依法实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活动。定期开展宅基地审批巡查,每半个月对于新增或建设中宅基地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建立巡查台账。

网格员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具体负责做好农户建房政策宣传,引导好农户合理选址建房、资料的准备,协助监督好本网格内的农户建房手续是否办理好、是否按照批准的位置及面积施工,常态化巡查好本网格内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