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中镇委员会 建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中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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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矿山企业:

  《建中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建中镇委员会   建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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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9处:白沙村其地坪组滑坡及地裂缝隐患点、路边组崩塌隐患点、三格田组崩塌隐患点、秉老头组崩塌隐患点、青沙沟组不稳定斜坡隐患点、枇杷寨组崩塌隐患点;果水村小冲组滑坡隐患点;鑫隆坪村马路组地面塌陷及地裂缝隐患点;高坪村老寨子组崩塌隐患点。风险斜坡点6处:果水村骨龙槽组风险斜坡点、果水村黄泥田组风险斜坡点、高坪村翁公组风险斜坡点、鑫隆坪村格颈组风险斜坡点、鑫隆坪村格榜组风险斜坡点、鑫隆坪村桑根组风险斜坡点。以上均为自然因素所形成。

二、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以及监测预报

根据往年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分析以及地质灾害详查结果,今年我镇地质灾害危险区以及监测区域落实情况如下:

(一)重点防范区

1.白沙村路边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16户34人,由白沙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2.白沙村其地坪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16户50人,由白沙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3.白沙村秉老头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6户19人,由白沙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4.白沙村三格田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6户13人,由白沙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5.白沙村青沙沟组不稳定斜坡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8户25人,由白沙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6.白沙村枇杷寨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12户44人,由白沙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7.果水村小冲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8户25人,由果水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8.高坪村老寨子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坡脚的农户14户51人,由高坪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9.鑫隆坪村马路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半坡的农户22户85人,由鑫隆坪村村委会具体负责该隐患点的监测。

(二)一般防范区

1.果水村上坝组、大田角组、对门寨、黄泥田组、骨龙槽组、水花田组,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该区域的部分农户,以上区域目前由建中镇果水村村委会具体负责日常监测监管。

2.各公路沿线、学校、卫生院、矿山企业、重大项目施工现场、人群居住密集场所。

3.鑫隆坪村对门寨组、青山组、格颈组、格榜组、桑根组,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该区域的部分农户;以上区域目前由鑫隆坪村村委会具体负责日常监测监管。

4.太文村前上寨、团山组,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该区域的部分农户,以上区域目前由太文村村委会具体负责日常监测监管。

5.高坪村翁公组、红星组,主要威胁对象为居住在该区域的部分农户,以上区域目前由高坪村村委会具体负责日常监测监管。

三、重点防范期

4月1日至9月30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为成员的建中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各矿山企业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与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联系电话:0854—2872001、王茁旭18585672568、钟小锋13885498119)。

(二)完善防灾方案预案。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完善包括监测、报警、疏散、抢险等内容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本年度防治方案,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适时按照规定启动预案,及时报告镇地灾办,并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紧急撤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强化防灾责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领导责任制,将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置等制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特别是矿山企业,要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止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可能突发成灾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为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防灾效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扩大排查范围,多渠道接收反馈信息。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和技能,增强应急能力,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积极实施搬迁避让治理以及项目申报。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实施地灾搬迁避让治理以及地灾项目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