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 号)、《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 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安办〔2022〕16 号)、《州安委办关于印发〈黔南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安办发〔2022〕36 号)、《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我镇农村道路(包括普通国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组组通公路)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保障制度,充分应用科技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大幅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群众出行更安全顺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界河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 号)、《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 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安办〔2022〕16 号)、《州安委办关于印发〈黔南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安办发〔2022〕36 号)、《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我镇农村道路(包括普通国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组组通公路)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保障制度,充分应用科技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大幅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群众出行更安全顺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界河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岑忠生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胡登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熊铧龙 党委副书记
邱兴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媛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志涛 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
(政协联络员)
邓孔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蔡 洁 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光彬 副镇长
王 霁 副镇长
向大双 副镇长
何 辉 派出所所长
犹家洪 工会主席
罗代碧 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卢 建 政务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成 员:张 沥 财政所所长
王国海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许强俊 江界河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少松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龚昌吉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郑小兵 综合行政执法局江界河分局副局长
李仕成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 炼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德修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启亚 江界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周 坤 江界河镇铜锣卫生院院长
张正敏 市场监管局江界河分局局长
陈泽华 江界河学校校长
吴孟砂 渡江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裕丹 福民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洪安 龙塘村党总支书记
犹家洪 樱桃村党总支书记
杨 萍 茶园村党支部书记
胡光辉 桂花村党总支书记
刘 龙 沿江村党总支书记
徐 坤 铜锣村党总支书记
黄 岽 山星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向大双任办公室主任,李仕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郑安分、杨清雯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瓮安县贯彻落实瓮安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细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村(社区)党总支部和村(居)委会要发挥好组织动员作用,协助履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4 号)、《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 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安办〔2022〕16 号)、《州安委办关于印发〈黔南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安办发〔2022〕36 号)、《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
2.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健全镇、村(社区)、组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要聚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面包车、6 座以上“黑客车”“黑校车”等重点车辆,对临水临崖道路、农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摸排。
(三)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
1.重点加大农村地区路面执法管控。江界河派出所要根据我镇农村道路的安全形势变化,统筹协调警力分布,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以及春运、春耕秋收、学生假期集中返家返校等重要节点,抽调警力支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农村客运班车、校车、面包车和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车辆,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多措并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各村(社区)要统筹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护路员、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等力量融合发展,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业务培训,不断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规范化、实效化。
(四)切实加强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综合治理
1.加强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江界河派出所、镇应急办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检查,严查农村地区违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销售等问题,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
2.突出强化农机安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农机注册登记、牌证管理、安全检验等安全监管工作。
3.补齐农村公路短板。各村(社区)要继续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在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弯陡坡、平交路口、临水临崖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
4.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江界河镇卫生院要会同江界河派出所、镇应急办、镇平安办等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信息通报机制,联合推进“110”“120”联动接警机制建设,并在救援救治实践中不断完善。
(五)切实加强警示教育
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和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等工作一体推进;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文明村测评体系,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通过开展更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短板,切实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要按照国家、省、州、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席会商、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的监管格局,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信息上报和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被考核工作内容,完善相关资料和信息上报,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镇应急办汇总。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不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常务副组长:胡登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 熊铧龙 党委副书记
邱兴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媛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志涛 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
(政协联络员)
邓孔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蔡 洁 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光彬 副镇长
王 霁 副镇长
向大双 副镇长
何 辉 派出所所长
犹家洪 工会主席
罗代碧 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卢 建 政务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成 员:张 沥 财政所所长
王国海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许强俊 江界河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少松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龚昌吉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郑小兵 综合行政执法局江界河分局副局长
李仕成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 炼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德修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启亚 江界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周 坤 江界河镇铜锣卫生院院长
张正敏 市场监管局江界河分局局长
陈泽华 江界河学校校长
吴孟砂 渡江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裕丹 福民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洪安 龙塘村党总支书记
犹家洪 樱桃村党总支书记
杨 萍 茶园村党支部书记
胡光辉 桂花村党总支书记
刘 龙 沿江村党总支书记
徐 坤 铜锣村党总支书记
黄 岽 山星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向大双任办公室主任,李仕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郑安分、杨清雯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瓮安县贯彻落实瓮安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细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村(社区)党总支部和村(居)委会要发挥好组织动员作用,协助履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4 号)、《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 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安办〔2022〕16 号)、《州安委办关于印发〈黔南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安办发〔2022〕36 号)、《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
2.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健全镇、村(社区)、组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要聚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面包车、6 座以上“黑客车”“黑校车”等重点车辆,对临水临崖道路、农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摸排。
(三)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
1.重点加大农村地区路面执法管控。江界河派出所要根据我镇农村道路的安全形势变化,统筹协调警力分布,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以及春运、春耕秋收、学生假期集中返家返校等重要节点,抽调警力支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农村客运班车、校车、面包车和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车辆,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多措并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各村(社区)要统筹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护路员、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等力量融合发展,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业务培训,不断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规范化、实效化。
(四)切实加强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综合治理
1.加强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江界河派出所、镇应急办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检查,严查农村地区违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销售等问题,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
2.突出强化农机安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农机注册登记、牌证管理、安全检验等安全监管工作。
3.补齐农村公路短板。各村(社区)要继续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在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弯陡坡、平交路口、临水临崖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
4.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江界河镇卫生院要会同江界河派出所、镇应急办、镇平安办等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信息通报机制,联合推进“110”“120”联动接警机制建设,并在救援救治实践中不断完善。
(五)切实加强警示教育
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和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等工作一体推进;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文明村测评体系,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通过开展更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短板,切实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要按照国家、省、州、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席会商、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的监管格局,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信息上报和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被考核工作内容,完善相关资料和信息上报,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镇应急办汇总。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不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