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挂牌古树隐患排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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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直各部门、沿江村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我镇挂牌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根据《贵州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尽快排除隐患,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挂牌古树顺利开展,成立江界河镇古树名木隐患排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岑忠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霁(副镇长)

成 员:田维琴(镇党政办主任)

张 沥(镇财政所所长)

许强俊(江界河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杨朝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金德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 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龙(沿江村党支部书记)

刘茂(沿江村党支部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王霁副镇长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金德修负责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隐患排除工作,同时负责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古树名木排险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二、隐患排除对象及方式

(一)存在安全隐患

通过现场查勘和核实,全镇共存在安全隐患的挂牌古树共3株(未及时发现隐患的除外)。


(二)隐患排除方式

1.实施安全隐患排除保护数量:古大树编号为52272510030(树种:木犀)、52272510032(树种:木犀)、52272510033(树种:皂荚)3株。

2.实施风险枝清理保护数量:古大树编号为52272510030(树种:木犀)、52272510032(树种:木犀)、52272510033(树种:皂荚)3株。

三、隐患排除时间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限。结合实际建立“一树一宗”保护和隐患排除档案,5月15日前将安全隐患完全排除。

(二)接受社会监督。在挂牌古树名木隐患排除前,要将挂牌古树名木隐患排除工作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自然死亡的古树名木必须保持原貌,消除安全隐患。

(三)抓好检查验收。积极做好完善档案、收集施工前后照片、签订施工协议、完善施工保险等工作,配合县林业局、财政局完成验收。

四、加大挂牌古树的保护

古树排险后对排险枝干截枝处上漆保护,保留挂牌古树原貌。要科学引导群众破除迷信,杜绝因迷信活动烧香烧纸导致挂牌古树名木因人为受损。

(一)追肥保护管理。根据挂牌古树名木实际情况购置肥料、杀虫剂等物资进行施肥、病虫害防治管理和保护。

(二)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倡导依法保护古树名木资源,破除烧香拜佛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封建迷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古树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古树名木隐患排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组织人员现场指导和监督施工,特别是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要认真召开群众会,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工作,避免施工过程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二)资金保障。此次古树名木隐患排除所需资金根据此次县级申报匹配资金列支;聘请施工队、支架、肥料、防治药品等物资原则由镇按程序自行采购完成施工,县级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下拨古树名木保护预算资金到乡镇,按相关程序进行支付。

(三)安全保障。落实安全施工预案和施工保障措施,做到安全施工。要与隐患排除施工人员(施工队)签订《古树名木施排险施工承包协议书》,协议书要将安全责任、隐患排除要求、所需机械、钢架、人工费用、后期清理费、运输费、施肥、病虫防治等事项进行明确。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意外伤亡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