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天然林资源保护护林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护林员巡山护林的主体作用,确保我镇天然林资源保护护林员能选得上,能履职,用得好,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瓮安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森林管护有关工作提示函》以及《瓮安县2021年森林管护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选聘护林员四名,现将选聘程序进行公告:
(一)选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本人申请,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二)选聘条件:天然林保护护林员必须是年龄18-40周岁遵纪守法公民;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能胜任护林工作;无违纪违规不良行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三)选聘职位及人数:天然林资源保护护林员4名。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3月28日18:00止
2.报名地点:江界河镇党政办公室(江界河镇政府大楼209室)。
3.注意事项:报名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片5张及报名信息表两份,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伍军人另需持相应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选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
(五)考核测试。由江界河镇天然林资源保护护林员选聘考核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护林员选聘考核测试工作。考核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2021年3月29日10:00。
笔试地点:江界河镇群众工作中心二楼会议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森林保护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当天在江界河镇政务公开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10:00。
面试人员:经笔试后按照3:1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由面试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条件和综合能力进行评价确定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江界河镇政务公开栏公布。
(六)拟聘人员确定。由笔试、面试两项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确定后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材料报由县林业局审批。
(七)聘用。经考核测试和审核确定的拟聘天保护林员统一参加林业局组织的业务岗前培训后,签订协议上岗。管护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如护林员年度考核合格,且综合表现好,在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天保护林工作的天保护林员,原则上可以续聘。
(八)劳动补助。本年度森林保护护林员全部实行脱产上岗,每人每月劳务补助按3600.00元/月(含社会保险)计发。
附件:江界河镇选聘2021年天然林资源保护护林员报名信息表
江界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江界河镇选聘2021年天然林资源保护护林员报名信息表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 |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户籍所在地 | 健康情况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户 | ||||||
是否退伍军人 | |||||||
是否满足岗位报考条件 | 联系电话 | ||||||
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 |||||||
报考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