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生效日期 | 是否有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瓮安县芝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分店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1月19日至2022年01月25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电话联系瓮安县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服务科,联系电话0854-2787368。
瓮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01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