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生效日期 | 是否有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继承人:许纯溢
被继承人:杨万琴
因许纯溢继承被继承人杨万琴的不动产,于2021年2月18日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协议、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杨万琴于2016年2月13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雍阳镇花竹社区梅子树巷47号楼2号,房屋产权证号:201103082号,面积为:195.31平方米。根据继承协议书商定,该不动产由许纯溢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2789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9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