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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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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扶通〔2018〕2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瓮安县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15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或反映。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瓮安县农业农村局:0854-2621253


附件:

1.黔财农【2025】159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2.黔财农【2026】2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3.黔财农〔2025〕160号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4.黔财农【2026】1号 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5.关于瓮安县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瓮农领复〔2026〕1-39号).zip



中共瓮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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